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

天擇說的雜音


一直以來,天擇說都是這麼說的。

物種先在繁殖過程中產生遺傳變異

à然後過量繁殖到超過環境的負荷

à於是無可避免的生存競爭發生了

à最終優勝劣敗,適者生存,不能適應環境壓力的只得黯然離開生命舞台。

演化現象也許未必皆以前述方式進行,惟此邏輯簡明、清晰,方便理解生物如何演變。近日有同學認為過量繁殖可以發生在產生變異之前,因為生物的遺傳變異是在生殖之後才會顯現,過量繁殖之後所創造的巨大個體差異,不正好提供環境來選擇生存競爭後的倖存者嗎?

說明如下:

達爾文的天擇說(Natural selection)受到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影響,當中提到生物數量的增加將快過環境所能提供的資源(如食物量),於是生存競爭必然會發生;既是競爭,便有選擇與淘汰,這是理解天擇的重點。換言之,生存競爭的觀念在天擇說裡有其關鍵地位;變化中的環境對哪一類型的生物並無偏好,誰能在生存競爭中取得優勢,環境(天,不是指空間,而是會出現在這個空間內與生物發生互動的其他因素,例如天敵、食物類型或是理化變因等)便選擇誰存活。

關鍵是,點燃生存競爭戰火的是什麼?是遺傳變異所造成的個體差異嗎?不,只要環境中的資源充分,大家都能填飽肚子;都有安身立命的場所;都能傳宗接代,擁有不同個體差異的生物們是會避免競爭的。草原上的獅子為什麼低吼?城市裡的野狗為什麼四處灑尿?枝頭上的蜂鳥為什麼鳴叫?都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衝突競爭,因為競爭是要付出代價的,對競爭的雙方都不利,因此只有到了緊要關頭,生存競爭才會展開。臨界點就是過量的生物體所引發的資源短缺。所以生存競爭的必要條件是過量繁殖,而非遺傳變異產生的個體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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